大江网讯叶宇飞、记者欧阳远媛报道:6月19日,由于一半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被高速交警查获,司乘人员李某、陈某非但不思悔改,还动手推搡执勤民警,并毁坏警用相机。陈某由于涉嫌阻碍民警执法,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。
当日4时20分,正在弋阳收费站点执勤的高速交警李光、张睿发现一辆赣EA393挂号的重型半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,极易引发车辆追尾,是当前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。当民警张睿依法告知驾驶员李某其车辆存在的违法行为时,李某很是不以为然。随后,正当民警准备就其违法行为作出简易处罚决定书时,李某强行抢夺证件,并与同车的陈某连续推搡执勤民警。在此过程中,执勤民警始终保持克制,一再警告当事人,并全程摄录执法过程。但陈某依然我行我素,甚至蛮横抢夺警用相机,造成了相机的严重损坏。
现场有群众劝导李某、陈某配合交警部门正常执法,都遭到二人的谩骂与威胁。李某、陈某还一度 阻挠其他车辆正常通行。事件发生后,交警向弋阳县城南派出所报警,要求对此事件展开调查。
经过派出所的调查取证认定,陈某的行为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“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;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,从重处罚。”之规定。据悉,弋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陈某行政拘留八天。
(原标题:违法驾车被查 男子不思悔改还暴力阻挠交警执法被拘)